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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5-07-20 09:18發(fā)布8人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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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老師| 官方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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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你好,我是來自會計教練的答疑老師,很高興為你服務,請問有什么可以幫助你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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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師解答
回答
因素分析法計算順序是固定的:產(chǎn)量→單耗→單價。計算單耗影響時,產(chǎn)量已替換為報告期數(shù)據(jù)(220),小時工資率仍保持基期數(shù)據(jù)(25),這是連環(huán)替代法的規(guī)則要求。這種"跨期間"的取值方式正是因素分析法的核心特點,每個因素影響都是在前面因素已替換的基礎上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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