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解決9975個問題
靜老師| 官方答疑老師
已解答:9975個問題
學員你好,我是來自會計教練的答疑老師,很高興為你服務,請問有什么可以幫助你的嗎?
老師解答消息提醒
金牌答疑老師解答
回答
根據(jù)增值稅相關規(guī)定,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個人,無論是否用于公益事業(yè),均視同銷售處理。這是因為增值稅鏈條需要保持完整,避免稅收漏洞。雖然用于公益捐贈,但該行為本質上仍屬于貨物所有權的無償轉移,符合視同銷售的情形。
iphone下載
Android下載
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