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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增值稅核定征收怎么做帳?會計分錄!

發(fā)布時間:2019-08-20 12:54來源:會計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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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shù)人關于個體戶需要做賬嗎的問題存在有較多的困惑,那么,今天將就個體戶需要做賬嗎的問題展開分析吧!關于個體戶增值稅核定征收怎么做賬,還需要做賬嗎我們一起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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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核定征收:
根據(jù)《企業(yè)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第四條規(guī)定,稅務機關應根據(jù)納稅人具體情況,對核定征收企業(yè)所得稅的納稅人,核定應稅所得率或者核定應納所得稅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應稅所得率:
(一)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的;
(二)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的;
(三)通過合理方法,能計算和推定納稅人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總額的。
納稅人不屬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應納所得稅額。
因此,對于一般納稅人核定征收分包確認收入,可以這樣做:
借:主營業(yè)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繳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xiàn)金)

 以上就是關于個體戶增值稅核定征收做賬及會計分錄的相關內(nèi)容啦!了解更多:【個體戶需要做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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