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要按時繳納相關稅款,但大家對于相關稅的繳納的計稅依據了解多少呢?相信很多的小伙伴對此都不了解,小編今天在下文為大家分享的是印花稅法律制度中的計稅依據是什么的相關內容,感興趣的小伙伴就和小編一起去下文看看吧。
大家都知道要按時繳納相關稅款,但大家對于相關稅的繳納的計稅依據了解多少呢?相信很多的小伙伴對此都不了解,小編今天在下文為大家分享的是印花稅法律制度中的計稅依據是什么的相關內容,感興趣的小伙伴就和小編一起去下文看看吧。
(1)購銷合同
計稅依據:合同記載的購銷金額。
采用以貨換貨方式進行商品交易簽訂的合同,應按合同所載的購、銷合計金額計稅貼花,適用稅率0.3‰。
(2)加工承攬合同:加工或承攬收入(掌握)。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計稅依據為收取的費用。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掌握)
計稅依據為承包金額,不得剔除任何費用
施工單位將自己承包的建設項目,分包或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所簽訂的分包合同、轉包合同,應以新的分包或轉包合同所載金額為依據計算應納稅額。
(5)財產租賃合同
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即租金收入)。
注意:
1、稅額不足1元的按照1元貼花;
2、財產租賃合同只規(guī)定(月)天租金而不確定租期的,先按定額5元貼花,結算時再按實際補貼印花。
(6)貨物運輸合同
計稅依據為取得的運輸費金額(即運費收入),不包括所運貨物的金額、裝卸費和保險費等。
(7.)倉儲保管合同
計稅依據為收取的倉儲保管費用。
(8)借款合同
計稅依據為借款金額(即借款本金)。
(9)財產保險合同
計稅依據為支付(收取)的保險費金額,不包括所保財產的金額。
(10)技術合同
計稅依據為合同所載的價款、報酬或使用費。對技術開發(fā)合同,只對合同所載的報酬金額計稅,研究開發(fā)經費不作為計稅依據。
(11)營業(yè)賬簿
記載資金的營業(yè)賬簿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兩項合計金額為計稅依據,凡“資金賬簿”在次年度的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未增加的,對其不再計算貼花,其他營業(yè)賬簿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件數。
(12)權利許可證照
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件數,每件5元。
延伸閱讀:
版權聲明:
* 凡會計教練注明 “原創(chuàng)” 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站合法擁有版權的作品,未經本網站授權,任何媒體、網站、個人不得轉載、鏈接、轉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轉載請在文中顯著位置標注“原文來源:會計教練”。
* 本網站的部分作品由網絡用戶和讀者投稿,我們不確定投稿用戶享有完全著作權,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權利,我們將按照規(guī)定及時更正與刪除。【投訴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