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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題
2017年12月,甲公司與乙銀行之間發(fā)生借款合同糾紛,乙銀行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不得超過一定期限,該期限為( )。
A、3年
B、5年
C、10年
D、2年
【答案】
A
【解析】
本題考核“訴訟時效”的知識點。根據《民法總則》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 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一、通常情況下是三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二、最長訴訟時效
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我國《民法通則》第188條規(guī)定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根據這一規(guī)定,最長的訴訟時效的期間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權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效最長也是二十年,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在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后,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fā)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并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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