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的增值稅相關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想要轉登記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延續(xù)到2020年12月31日。但是在轉登記的過程中需要大家注意哪些問題呢?為了方便各位稅務會計順利地處理轉登記,接下來有關“2020年一般納稅人轉登記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注意事項”,仔細閱讀吧,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根據新的增值稅相關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想要轉登記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延續(xù)到2020年12月31日。但是在轉登記的過程中需要大家注意哪些問題呢?為了方便各位稅務會計順利地處理轉登記,接下來有關“2020年一般納稅人轉登記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注意事項”,仔細閱讀吧,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轉登記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一般納稅人轉登記日前連續(xù)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xù)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
注意以下兩點:
1、轉登記日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上款規(guī)定的累計應稅銷售額。
2、應稅銷售額的具體范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包括免稅銷售額和稅務機關代開發(fā)票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
二、符合條件后的辦理程序
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登記表》,并提供稅務登記證件;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無需提供稅務登記證件。主管稅務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1、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納稅申報信息一致的,主管稅務機關當場辦理。
2、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納稅申報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場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三、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的生效時間
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后,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轉登記日當期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有關規(guī)定計算繳納增值稅。所謂“下期”、“當期”,指的都是稅款所屬期。
比如,轉登記日的所屬月份為4月份,納稅人在4月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規(guī)定納稅,從5月起,改為簡易計稅;如果納稅人改為按季申報繳納,5-6月份實現的稅款,在7月申報期改為按簡易計稅方式申報繳納。
四、未抵扣的進項稅額的處理
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
1、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
2、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
借: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五、發(fā)票開具問題
轉登記納稅人可以繼續(xù)使用現有稅控設備開具增值稅發(fā)票,不需要繳銷稅控設備和增值稅發(fā)票。
轉登記納稅人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發(fā)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應當按照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fā)票。
轉登記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期間發(fā)生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存在補開,誤開或者是發(fā)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的,可以按照原適用稅率或者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fā)票(或紅字發(fā)票)。
以上轉登記的主要關鍵點,希望大家多多注意。上述有關2020年一般納稅人轉登記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注意事項,閱讀后還有其他疑問的,咨詢在線答疑老師吧。或者可以添加右上方老師微信,日常的做賬報稅工作都是可以隨時咨詢我們老師的。還有實操做賬資料包以聯(lián)系老師免費領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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