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在本文為大家整理了“納稅人從社保部門收到穩(wěn)崗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文章內容。納稅人因受到疫情影響,收到政府發(fā)放的財政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想要了解更多相關內容,可以跟小編一起閱讀下文,或許這些內容會給您的學習帶來一些幫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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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納稅人因受到疫情影響,收到政府發(fā)放的財政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規(guī)定:
“七、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shù)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guī)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因此,納稅人因受到疫情影響收到的政府發(fā)放的財政補貼,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問:納稅人從社保部門收到穩(wěn)崗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規(guī)定:
“七、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shù)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guī)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因此,穩(wěn)崗補貼是國家為了緩解就業(yè)壓力,鼓勵企業(yè)減少裁員或不裁員而給予企業(yè)的補助性補貼,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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