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過程中,需要處理的賬務是很多的。其中就有匯算清繳業(yè)務費超支交所得稅的賬務處理內容,那么小伙伴遇到這種情況時,怎么做呢?今天來看看有關匯算清繳業(yè)務費超支費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吧。
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過程中,需要處理的賬務是很多的。其中就有匯算清繳業(yè)務費超支交所得稅的賬務處理內容,那么小伙伴遇到這種情況時,怎么做呢?今天來看看有關匯算清繳業(yè)務費超支費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吧。
業(yè)務招待費用是管理費用的一個明細項目,按照現(xiàn)行稅法規(guī)定,業(yè)務招待費的列支標準為此項費用全年發(fā)生額的60%,且不超過全年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五。你若超過,則需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舉例說明
假設某企業(yè)當年會計利潤總額100萬元,業(yè)務招待費共發(fā)生10萬元,但根據稅法規(guī)定,業(yè)務招待費只能列支8萬元。由此:
業(yè)務招待費納稅調增額 = 10 - 8 = 2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 = 100 + 2 = 102萬元
應交企業(yè)所得稅 = 102 * 33% = 33.66萬元
借:所得稅 33.66萬元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33.66萬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33.66萬元
貸:銀行存款 33.66萬元
注意,題中所說的“不做調整”是指業(yè)務招待費實際發(fā)生額(10萬元)超過稅法規(guī)定準予扣除(8萬元)的部分2萬元,無需進行會計賬務調整。
在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過程中,除非企業(yè)會計賬面帳務處理發(fā)生差錯以外,以會計利潤總額為基礎,依據稅法的規(guī)定而進行的各項納稅調整事宜,均無需調整會計賬務。但是,依照稅法規(guī)定計算得出的應交所得稅,仍應當計入、調整會計賬務。
這就是“會計與稅務相分離”原則。?
在通常情況下,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被清算年度的會計賬務已經結賬,因此,當匯算清繳結果與該年度已經確認入賬的“所得稅”費用存在不一致的情況下,需要調整的所得稅數額無法再計入被清算年度的會計賬務中,而只能計入匯算清繳時年度的會計賬務中,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會計處理。
以正文例子為例,假設“當年”為2006年,匯算清繳工作在2007年進行,且匯算清繳時,2006年度的會計賬務已經結賬。在匯算清繳前,2006年度會計賬務中已經確認的所得稅費用為33萬元,且不存在其他所有者權益涉及的所得稅問題。則:
應補確認的所得稅費用 = 33.66 - 33 = 0.66萬元
由于2006年度會計賬務已經結賬,因此,該需補確認的所得稅費用無法再計入2006年度會計賬務中,只能計入2007年度的會計賬務中,相關會計處理為(原正文列示的會計分錄,在這里不適用):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0.66萬元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0.66萬元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0.66萬元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0.66萬元
(涉及提取法定盈余公積的,還需追溯調整,這里就不再列示了)
另外,需要注意,2007年的資產負債表年初數需進行調整,即:
“應交稅金”項目:增加0.66萬元
“未分配利潤”項目:減少0.66萬元
上述有關匯算清繳業(yè)務費超支交所得稅的賬務處理怎么做,供大家在稅務處理時,做個參考。還存在疑問的,隨時掃碼咨詢文章底部的老師吧。還可以免費領取稅務工作中常用的稅率和稅務實操資料來學習哦!
上一篇:債務重組賬務處理怎么做
下一篇:增值稅附加稅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版權聲明:
* 凡會計教練注明 “原創(chuàng)” 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站合法擁有版權的作品,未經本網站授權,任何媒體、網站、個人不得轉載、鏈接、轉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轉載請在文中顯著位置標注“原文來源:會計教練”。
* 本網站的部分作品由網絡用戶和讀者投稿,我們不確定投稿用戶享有完全著作權,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權利,我們將按照規(guī)定及時更正與刪除。【投訴通道】
iphone下載
Android下載
微信公眾號